[首頁] > 車票辦理辦法
壹、 臺灣通學生卡: 97年 1 月 1 日啟用
一、 國小學生:購買兒童卡以全票5折計算。
二、 中學生、含大專以上學生, 可購買由桃園客運、中壢客運聯合發卡之「電子票證」記名儲值卡。
三、 購票注意事項:
(一) 購買卡片工本費100元。
(二) 可以透過學校團體申請,申辦費用為500元內含優惠點數565點及本年度團辦優惠工本費75元優惠價(個人申辦者無此優惠),也可以依學生證明辦理學生卡,需備身份證明及學生相關證明至桃園客運、中壢客運窗口辦理申請。
(三) 「台灣通」學生卡內含兩個電子錢包,其「優惠錢包」購點可於桃園客運、中壢客運公司窗口辦理,每次購點金額單位為375元可換得500點使用,優惠比例為75折於購點時提供優惠,亦可依375元倍數皆可優惠購點,自動換算優惠比例。
(四) 卡片內另提供一個獨立的現金錢包,可於各客運公司或統一超商作現金加值,加值金額為100元之倍數,現金加值服務未提供優惠。
四、 優惠使用期限:
依學生身份每張卡片設定優惠點數使用期限為原畢業年度八月三十一日。
五、 移失補發:
「台灣通學生卡」記名票卡,遺失可申請掛失補發、更換卡片或遺失補發需收取卡片工本費100元及手續費20元。
六、 退費地點:
可至台灣智慧卡公司辦理退費,於畢業年度8/31~10/31接受辦理退費時不收取手續費用,退費計算依點數餘額換算折數後全額退費,超過或提前於受理期限退費則需加收手續費100元。
七、 辦理相關單位:
桃園車站、中壢車站、大溪站、大園站、觀音站、龍潭站、竹圍站、三峽站、新屋站。
貳、 桃園客運、中壢客運聯營卡:
一、 聯營卡提供持卡人非人為毀損,開卡後一年保固責任,點數錢包使用範圍僅於桃園客運及中壢客運所屬路線設備消費。
二、 聯營卡俱有點數、儲值等電子錢包功能,內含點數優惠錢包及現金錢包。
三、 聯營卡以非記名方式發行,限一人使用,無身分限制,第一次購卡需300元,費用含卡片工本費100元及卡片之內優惠點數211點。之後優惠最低購點金額為新台幣475元(可購500點優惠),95折優惠。
四、 卡片售出後恕無退卡片工本費,卡片餘額退費,優惠點數以8折換算退費並酌收手續費100元
五、 上下車皆需刷卡,下車未刷卡紀錄達七日內二次、三十日內三次或累計六次者,本卡將失效。
六、 上車時優先扣除點數,不足部分扣現金,點數及現金餘額不足支付基本車資時,需自備現金付費。
七、 辦理相關單位:
桃園車站、中壢車站、大溪站、大園站、觀音站、龍潭站、竹圍站、三峽站、新屋站。
參、 敬老暨身心障礙優待票辦理辦法:
一、 首次辦理請攜帶:
(一) 敬老乘車証或身心障礙乘車証(先行於鄉、鎮、市公所辦理)。
(二) 國民身分證。
(三) 相片兩張。
(四) 印章。
二、 續辦請攜帶:
(一) 敬老乘車証或身心障礙乘車証。
(二) 相片一張。
(三) 敬老優待票或身心障礙優待票。
三、 敬老暨身心障礙優待票辦理單位:
桃園客運各站皆有專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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